庭上向法官說:『我願意-讓路給原告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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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幾年前,在萬巒國小對面購買全新四樓邊間透天房,下雨牆面滲水。自撰存證信函並附滲水影像為證寄建設公司,建設公司委律師回覆,回覆不是理由的理由,感受沒有要面對此問題的意願。因此轉而函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,建設公司與我在高雄市文教基金會服務處,在文教基金會相關人員的主持面對面解決問題。因而建設公司完成解決我家牆面下雨滲水問題,之後這家賣掉遷居買潮州鎮市區潮州國小附近四樓透天房。

◆提供法官現場農地路過本農地損失的圖說。攝影繪說:賴約翰 2023/8/09
◆提供法官現場農地路過本農地損失的圖說。攝影繪說:賴約翰 2023/8/09

2022年11月收到法院聲明狀,我農地北鄰農地因其北邊通行路被購買農地之新地主封路,致鄰農無路通行而農地陷於「袋鼠地」。鄰農遂告了北鄰地主(新開闢休閒農場),同時也告了南鄰地主(小米園蔬果園)的我,目的是「通行權」。鄰農為「原告」,鄰農北邊地主與南邊地主的我都成了「被告」。原告委託律師也寄給了我訴狀。

我知道請律師很貴,又想到萬一我敗訴,可能又要支付原告訴訟費。因此,我決定如二十幾年前買新屋牆面滲水的經驗自行尋道處理。帶了法院的聲明狀親訪了伍麗華立委屏東市服務處的律師請益,請託兒子同學於北部服務的律師之看法,兩位律師都提供了見解。再而電排灣中會總幹事樂歌安牧師,相關此問題協助提供相關人士讓我能親訪請益,而得知許牧師信徒擅於解決土地問題的弟兄,義務協助不計其數相關土地問題而都能解決。親訪了本弟兄,終於領教許牧師對此弟兄的稱讚,熱忱與絕不收祿。他親自申請我農地與周邊農地地號彩色版圖,並對在法院應對的進退沙盤推演,具體而合於對土地法律的『合併分割』方法,都一一的不斷重複提醒我。並在我佳崇教會請弟兄姊妹為我代禱。

八月9日下午在法院庭上面對法官與兩方受委律師及原告者。法官問我兩次開庭我怎都沒到庭,法官似乎接受我的回答。經過三方一段時間的攻防,在法官示意要結束此庭時,我搶向法官請願表示,「我願意以『合併分割』方式讓路給原告」,但不要從原告所畫的路線,我願意從我農地東邊沿地界開路給原告,這樣對我的損失非常小。
我這麼一說,法院氣氛有點晴天霹靂,讓大家好似天來非常意外的訊息。而最緊張的是原告地主,急切地向法官很不悅不贊同我的提供之「改道」讓路,認為對他很不利。法官告訴原告者,「都已經願意讓路給你,你應該接受才對。」並告知原告律師,要律師和我私下協調,下次再開庭。法官並提醒期望原告律師,不要再拖了,拖了會拖的更久。期望能快結案。

過了一個多月,仍等不到原告委託律師之電話,如法官期望開庭前雙方能做溝通協調與定案。前日收到法院民事判決,意外地沒想到要讓路的-不是我,而是原告北鄰的新地主。細閱判決書而明瞭為何不採我的願意讓路,而採了原告北邊不願意讓路的農地。

藉此我要謝謝上述諮詢協助我的律師,還有排灣中會總幹事樂歌安牧師和許牧師,及許牧師的信徒弟兄,他的庭上沙盤推演卻實真槍實彈。謝謝我佳崇教會弟兄姊妹的代禱,感謝我所依靠的主。

PS.在辯訴開路過我土地的各類植物損失與給水灌溉設施時,法官因為不知什麼是原住民的經濟植物「假酸漿葉」與「月桃」,要我說明。之後,法院也曾前往我農地現場勘驗我植物種類及每種類的「棵數」損失,確認無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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