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彙整:26a.伍麗華立委專欄

曾任國小-教師、主任、校長;原住民處處長;2020年2月1日就任立法委員〈佳義長老教會姊妹〉

族人們、獵人們,我們會一起找到回家的路

◆本影像取自 伍麗華|Saidai / Reseres 臉書
◆本影像取自 伍麗華|Saidai / Reseres 臉書

回到辦公室,身邊的人都明顯聞到我身上一股「煙燻」。沒錯,我從司法院回來,那裡升起「狼煙」,今早一群人護送 #獵人王光祿,上大法官釋憲的言詞辯論庭。
受到許多青年、團體的號召,以及族人的邀請,早上7點半,我抵達司法院,因為今天在憲法法庭有非常重要的釋憲案討論,是有關我們原住民族狩獵的適法性問題如何更臻完備。在大法官言詞辯論前,我特別親自前來表達對獵人、青年的支持與尊敬,我與族人們站在一起、一同燃起狼煙,送上我誠摯的祝願。
原住民狩獵文化與法律衝突的指標案件 –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案,在許多人的努力之下走進了台灣司法的最高殿堂,也創下了法制史上的眾多前例,包括了 #首次由最高法院聲請大法官解釋,甚至已有高中公民教科書將此案選入課文,皆足見其重要性。
狩獵對於原住民族來說,是蘊含了我們的生態知識、倫理規範與價值觀念的行為。不分族群,獵人在部落裡都備受尊敬,但卻不見容於法治社會,狩獵變成要偷偷摸摸進行、獵人被貼上犯罪的標籤,且被迫要使用落後的獵槍,造成生命安全的危害。所以 #我在去年也提出了槍砲條例的修法,要讓獵人可以合法使用更安全的獵槍。
有 #許多青年朋友們,從前晚就自發地在司法院門口為獵人們的權益守望。過去這段時間無論是從網路串聯、或是當面的告知,我都深刻感受到青年們面對文化式微、獵人受辱的不安,對於青年自發的系列行動,我一直密切關注進展,也致上深深的謝忱。
大法官在上午9點開庭後,一路審理至下午接近1點,聲請人與聲援的族人也再次舉行記者會,報告庭訊的過程。助理也告訴我,#過程中可以感受到大法官在努力嘗試去理解原民生活的文化價值,為此我心存感激。依照規定,大法官要在言詞辯論後2個月內發布解釋,#期待大法官可以聽見我們的心聲,讓大法官宣告不合時宜的法律違憲。
不論你是原住民、非原住民,今天我們各在一方,透過現場的講述、寫作、祈福與靜默,願上帝的祝福臨到臺灣原住民族,願智慧的靈與柔軟的心充滿在憲法法庭現場,讓一切歸於美好。
族人們、獵人們,我們會一起找到回家的路。

回到辦公室,身邊的人都明顯聞到我身上一股「煙燻」。沒錯,我從司法院回來,那裡升起「狼煙」,今早一群人護送…

伍麗華|Saidai / Reseres 發佈於 2021年3月8日 星期一

舊筏灣

過去常有人請我推薦原鄉何處去?龍應台老師去過霧台之後,回訊寫著「今天霧台之旅,超過我的想像。任內也跑過不少部落,但是霧台的景觀之美和文化之醇厚,我還想不出哪一個部落可以與之相比。」

這次,我們驅車前往海拔810M的「舊筏灣」,從文化園區出發,半小時可達。前幾年推動屏北旅遊的時候,我們將它命名「老闆找不到」遊程,因為,這裡沒有電力、通訊。

如果說霧台是公開版,舊筏灣就是隱藏版。⋯⋯

這裡,曾是屏東境內大型的排灣族部落,這些年在大家的努力下,至今得以保存完整的石板屋聚落,去年並榮獲2019年亞太旅行協會文化與遺產類的金獎。

這一次,太陽之子排灣族石板屋不再黑暗。屏東縣政府以不破壞石板屋結構、不改變部落生態環境等原有環境衝擊最小的方式,每戶設置移動式1kW太陽能板,並設置太陽能儲能設施,點亮石板屋的夜晚及生態旅遊契機。

有幸自己能夠參與這些地方事務的推動,衷心期盼每個部落的光芒都能一一被擦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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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禁伐補償金短少說明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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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,我和 蘇震清 委員一同前往三地門,參與屏東縣政府辦理的108年度禁伐補償金短少說明會。

在會議中,我表達三點主張:

第一,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」上路三年,這段期間,陸陸續續出現部分施行上的爭議,每次的年終檢討會,我都會責成原民處同仁將建議提出。感謝 原住民族委員會 的傾聽和努力,許多不合理的限制條件,將從今年(109年度)開始排除。⋯⋯

第二,我提出「對於108年度核定短少的土地面積圖資,若是經過與107年度核定的圖資比對,確認毫無變動,則應比照107年度核定結果發放補償金。」謝謝原民會同仁當場允諾,同意我的看法。

第三,我表達「全面禁伐補償」不同於「獎勵輔導造林」,政府應還原「禁伐補償」的精神,國家為了國土保安、環境生態需求,讓原住民的土地利用遭到限制,政府就有責任給予合理補償。所謂「有土斯有財」,但是對原住民擁有的保留地而言,卻是銀行無法貸款、土地利用處處受到各種法令限制,怎麼有財呢?所以我主張,只要土地不動,政府應全面按照土地面積給予補償,這就是禁伐補償的精神,也是賦予土地主人的尊嚴。

隨著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」的新法上路,補償的範圍將會擴大,我會在國會積極監督、協調,確保政策推動順利,更不排除針對不足之處再次啟動修法,一定要持續為全國族人爭取應有的權利和尊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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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始我新職稱是「立法委員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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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每個人的生命歷程中,可能會有不同的「職稱」。

我曾是27年的教育工作者,那時我的職稱是「老師」、「主任」、「校長」;我的職責,是在學校貢獻我的專業,照顧好每一個孩子、每一位老師,讓學校成為學習、成長、愛與榜樣的大家庭。

我也曾是3年又4個月的行政工作者,我的職稱是「原民處長」;我的職責,則是要帶領原民處的同仁,一起服務屏東縣的族人朋友,創造原住民的安居樂業,以及文化的傳播與傳承。⋯⋯

從今天開始,我有了新的職稱,是「立法委員」。

這是一個全新的挑戰。當老師或處長,可以憑藉個人努力,或他人的肯定跟提攜,但是當立委不一樣,如果不是全國各地族人一票一票的支持,我無法來到國會殿堂。

從今天起,Saidai伍麗華必須盡最大的力量,認真服務全國的族人,認真推動原權的法案。原權前輩的努力讓我們能有今天,從今而後,我們更需要一步接著一步,繼續往前開拓原住民族的未來。

我是立法委員Saidai Tarovecahe 伍麗華,請大家多多指教,請大家和我一起,走出原住民族「又新又活的路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