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始我新職稱是「立法委員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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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每個人的生命歷程中,可能會有不同的「職稱」。

我曾是27年的教育工作者,那時我的職稱是「老師」、「主任」、「校長」;我的職責,是在學校貢獻我的專業,照顧好每一個孩子、每一位老師,讓學校成為學習、成長、愛與榜樣的大家庭。

我也曾是3年又4個月的行政工作者,我的職稱是「原民處長」;我的職責,則是要帶領原民處的同仁,一起服務屏東縣的族人朋友,創造原住民的安居樂業,以及文化的傳播與傳承。⋯⋯

從今天開始,我有了新的職稱,是「立法委員」。

這是一個全新的挑戰。當老師或處長,可以憑藉個人努力,或他人的肯定跟提攜,但是當立委不一樣,如果不是全國各地族人一票一票的支持,我無法來到國會殿堂。

從今天起,Saidai伍麗華必須盡最大的力量,認真服務全國的族人,認真推動原權的法案。原權前輩的努力讓我們能有今天,從今而後,我們更需要一步接著一步,繼續往前開拓原住民族的未來。

我是立法委員Saidai Tarovecahe 伍麗華,請大家多多指教,請大家和我一起,走出原住民族「又新又活的路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