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久屋不要再有這樣的憾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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忙碌不停,只能擱置前日、昨日、今日許多值得分享的美好事物。但,剛剛ㄧ件憾事,讓我覺得應該說出來,免得繼續發展……..

八八風災後,有些部落災民被安置到「永久屋」。許多人在山上借貸蓋房子,雖然被迫遷離,不准住了,銀行貸款依然要繳,因為規矩就是如此。

日子再難過,欠債還錢也是天經地義。民間捐贈的地上房屋有權狀,只好被法院執行為「拍賣標的物」。不過上頭備註提醒「這是災民永久屋,土地是國家的,若是買下就要拆屋還地唷~」

但是有一種人,深信所謂的「合法取得」,相信所謂的「信賴保護原則」,他只相信他願意相信的,他認為即便誰敢拆他合法取得的房子,他所相信的法律會讓他得到國家的賠償。於是,有災民因為欠銀行38萬,山上的房子沒了,山下各界善心捐贈的永久屋也沒了;於是,也有既不是族人、也不是災民的外地人,區區用38萬,就買下了一個他不可能住在這裡的房子。

即將被趕出房子的原屋主,跟買主苦苦哀求,希望用「租」的方式繼續住下來,這個外地人卻喊出80萬買回,分期慢慢付。

我們就是這個時候被告知此事。

即便有幾位律師告訴我們可能告不贏,我們仍舊堅定提告,清楚表達「必須拆屋還地」,我們只認所有權人「是否原受贈特定災民」,除非「原價」回歸「原所有權人」,否則「這已逾越政府原本設置永久屋安置特定對象災民的目的及用意,並且買受人你又不是政府贈與契約書的對象,何況這土地也不是你的,所以就把你買的房子拆走吧!」

就在得標人急於脫手之際,他透過「有很多人排隊想跟我買」的惡意欺瞞方式,吸引一位在外地工作、沒有分配到永久屋的當地族人,在沒有訂定任何契約的狀況下已匯給對方50萬,並約定去地政所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,另交付60萬尾款。

我們緊急詢問到這位買主,他對於永久屋只能透過「繼承」,無法以任何買賣方式取得一事不知情,於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…….

日子裡每天都要處理許多公務,即便幫助鄉親解決了問題,我們也都默默放在心裡欣喜安慰。在此破天荒公告周知,是希望安置災民的永久屋不要再有這樣的憾事,也希望不要讓這樣的「有心人」在部落流竄。

我們跟鄉親站在一起,所以,繼續追,該告就告…….(好在即時攔截,所有權尚未移轉完成,尤其他又多了詐欺、背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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