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3 月 31 日前報名米佐蘭申請一名短期宣教師

說 明:
一、依據第五十五屆常置委員會第二次定期會議第十六案決議辦理。
二、本會前海外宣教師蔡達華牧師來文向本會申請一名短期宣教師,年齡、姓別及職業不拘,略懂英文。
三、工作性質:教授華語。
四、往返機票請教會補助,在米佐蘭費用由該單位支付。
五、請填妥報名表並於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傳真或以電子信箱方式報 名。
※下載公文:013-米佐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