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芋頭回憶童年賣冰棒

賴約翰臉書同步】
收穫芋頭跟以往每年一樣,子芋頭賣給親到田園取貨的中盤商,因為一直是穩定的好價錢,所以我們幾年來都賣給他。母芋頭,每一年我和媽媽都賣給隔6公里的吾拉魯茲部落。吾拉魯茲部落族人,認為我們賣的每包四公斤100元,比其他販商量多而便宜,更重要的是綿密口感很得喜愛,因此,轉了一圈部落就賣完。
今天近傍晚和媽媽在吾拉魯茲部落沿街賣,讓我想起民國58年我們住在家父牧會的獅子鄉楓林部落之長老教會,當時我國小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時,為了買一雙很酷的球鞋(120元),因此暑假賣冰棒賺錢。除了雨天每天騎腳踏車到楓港冰店取貨,冰棒放在保凍的背箱,每回裝50枝冰棒,一枝1元,我賺3角,賣完了,再回楓港取貨。在暑假大熱天下,於楓林部落搖著手鈴沿街叫賣冰棒。有時取貨回程,在省公路騎著單車回楓林部落時,在公路旁水田插秧的族人,看到我,會喊著「我們要買冰棒!」我高興的走在田埂上送冰棒。還記得當時還遇到在丹路村舉辦獅子鄉鄉運,我也騎腳踏車到丹路賣冰棒。或許因為我是牧師的兒子我賣的冰棒都很受捧場。一個暑假下來,媽媽幫我存算我賺了150元,可以買到一雙120元我非常喜歡的球鞋。這是我人生第一次靠自己勞力賺錢買球鞋,當時非常的高興。而這雙球鞋,我非常得意的穿在六年級我是屏東市仁愛國小排球隊和手球隊(後來因兩邊訓練有時不能兼得我就退出手球隊)的球場上。
傍晚在吾拉魯茲部落叫賣芋頭,同時回憶童年賣冰棒有意義的事,覺得好馨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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